第一○一节
虽然王蕴常想着以后,但总体上并不妨碍我们沉醉在浓酽的爱里。因为我对以后并不想得太多,而且常常以一种轻松调侃的方式叉开这个话题,所以我们从未在这问题上深入地探讨,这样就避免了问题的沉重。
如果一定要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那么我方的观点是:爱不需要去设计,而是让它自然而然地发展,随心所欲,走到哪算到哪。热烈或是平淡终归有个归宿在等着它,就算想了也不见得就能改变得了。痛苦很大程度上就是缘于想得太多,而快乐地过好两人在一起的每一天,并不是值得批判的及时行乐主义,而是需要很大的勇气和智慧。
王蕴的观点我想归纳起来是这样的:爱需要好好地设计,精心地操作。爱不能随心所欲,爱是感性的,但同时更是理性的。如果因为一时的感性而好上,那么好上以后就得时时注重理性。如果确实在理性的思考中觉得当时的感性是错误的,那么对爱就要有所节制。
如果双方把观点摆得这么鲜明了,那么紧接着一定是一通面红耳赤,然后谁也说服不了谁。也许王蕴会认为我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更让她觉得没有安全感。而我会觉得王蕴没有情调,在短暂的生命中不懂得怎样去给自己创造快乐。最后的结局当然是一拍两散。所以我觉得我在这个问题的处理上是聪明的。我还没有吻够王蕴,我好像怎么也吻不够,每次吻她总有新鲜感,我还没想过要和她结束。
第一○二节
小漩来信了。在我对王蕴的爱越来越不可遏制的时候。
在信中,小漩仍叫我唐酽哥哥。信中说:刚入学,一切都很新鲜刺激。学校组织了迎新生的很多活动。特别是同乡会,在她刚入校时便找上了她,于是她加入了。同乡会中的男生对她都很热情和照顾。
对于这一点我一点也不奇怪。同乡会的一贯作风我早已深有感触。同乡会发展男生是为了壮其声势,拉拢女生是想谋一己之私。当年我加入同乡会,为清唱泡不到妞而懊悔,痛下决心学了吉他之后,那些同乡会中的老大根本不让我有上场卖弄的机会,虽然我的吉他并不比他们弹得差。后来只是随着他们的离校,我渐渐地在两个同乡会中有了地位,才有了一些卖唱的机会。对于小漩这样的女生,多十个都不嫌多,那些同乡会的男生当然会争先恐后地很热情照顾,而且只希望小漩接受他们一人的热情照顾。
紧接着小漩说:秋意渐浓,让她想家了,虽然同学老师同乡都对她很好,但她还是想家,而且这种感情非常强烈,以至她哭了几次鼻子。
这我也能理解。当初陈圆也是这样的,所以才给我写了信,只是我不知道陈圆有没这么强烈,强烈到哭。
然后小漩就谈到了这次我和她的黄庐游。由于这段和我的关系比较密切,我想引用一下原文。
小漩写道:唐酽哥哥,我永远忘不了你带我的这次黄山和庐山的旅游。我爱黄山的险峻瑰丽,惊叹于它的奇石怪松和苍茫的云海。我爱庐山的清幽淡雅,留连于它的山间小湖林间小径。但这一切都还不是让我最不可释怀的。美景易逝,真情永存。我永远记得是和你度过的每一天,永远感受着我和你的每一次哪怕是细微的接触。你牵我的手走过壁立千仞的鲤鱼背,你搂我于怀在寒冷的黄山顶,你拉着疲惫的我在庐山美丽的山间,你吻我在明月下沉静的山中小屋。这一切都深深打动着我,让我常常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还记得我们在火车上说的话吗?两列火车交会,车中的人交错而过,就像人生再也不会来的偶遇。这一次的旅行,也许就是我们两人一生中再也不会来的偶遇。我不想奢求太多,一次足够,因为这一切太美好。太美好的东西不可以重复。我会把这一切永留在我的心底,最深的心底,没有人能够知道她。这是可以用最美的枫叶来装饰的感情,一段属于我们两人的感情。我爱你,但我仍是你的妹妹。我不会后悔发生在我们间的一切。
看了小漩的信我感动得无以复加。我又想起了黄山顶上的拥抱和庐山中热吻。我觉得小漩隐隐成了我胸口的痛。真是个让人怜爱的女孩,一个舍不得放弃又必须要放弃的女孩。即便我沉醉在对王蕴深深的爱里,仍然不能阻止我对小漩爱怜的感觉。既然我无法对小漩做得更多,那只有把与小漩曾有过的,做为如小漩所说的不可以重复的美好来珍藏。
我在回信中谈了和小漩同样的感受,并简单地告诉她我和王蕴的恋情,同时也祝福她能找到自己的真爱。最后我说无论怎样,她都是我最好的妹妹,我最真心对待的妹妹。
我给小漩的信寄出,有种怅惘若失的感觉。我知道我要彻底地失去小漩了。
第一○三节
我很佩服那些脚踩两只船的人。在王蕴和小漩之间我真的做不到。我只能做鱼和熊掌的选择,而不能做二者兼得的选择。我不忍心伤害她们任何一方,虽然可能客观上对她们都会有些伤害,那也是情有可原,情非得已,总的来看还是没有太大伤害。
谈到伤害,倒是汤宁被丢丢给深深地伤害了。
事情是这样的:破破突然有一天非常热心地要介绍丢丢给陈热、汤宁和宫沉认识。之所以介绍给他们三人,按破破的说法是他们三人没有女友寂寞孤单。并很肝胆地说如果三人对丢丢感兴趣,丢丢如衣服,他完全可以拱手相让。这三人都觉得幸福来得太突然,有些猝不及防。我们提醒三人,谨防破破有诈。一般情况下男人给男人介绍女人,要么这个女人是这个男人彻底不感兴趣的,要么是甩不掉的。而丢丢对于破破显然是属于后一种,因为破破曾经很感兴趣过。陈热和宫沉也觉得有些不对,质问了破破两个问题。
一是为什么最近脸色苍白,明显体虚。
二是为什么以前当我们争着要为吴飘献身时却不把吴飘相让,现在却主动把丢丢相让,这有些不合常理。
破破无言以对只好耍赖,说他好心被当驴肝肺。惟有汤宁一直以来都关注和垂涎丢丢的胸脯,居然被胸脯冲昏头脑,同意和丢丢相见。走时他丢下一句话:"
就算山有虎,也向虎山行。" 汤宁非常慷慨地请了破破和丢丢在校外的小店吃了一餐饭。吃完饭,破破说有事先走,扔下汤宁和丢丢两人。接下来的事谁也没见到,据汤宁事后所说是这样的:
他们两人吃完饭,丢丢就带上汤宁参观她的宿舍。她的宿舍原是两人住的,因为同宿舍的女孩外出晚上不归,所以剩下她一人。丢丢打开录音机,让汤宁听她的哈萨克斯坦民乐。这两人交流也困难,所以只能听一些音乐,音乐是没有国界的,相通的。然后汤宁说两人听得兴起,丢丢在宿舍窄窄的空间里跳起了哈萨克斯坦民族舞。由于我们都知道汤宁并没有多少音乐细胞,非但简谱看不懂还五音不全。因此我对他这句话的理解是丢丢一人听得兴起,在宿舍窄窄的空间扭动了几下腰身,胸脯抖动得更厉害了,让汤宁看得无法把持,于是跟着兴起。
在这样燥动的气氛下,汤宁居然史无前例地文诌诌说了一句:" 听乐赏舞不可无酒。" (此句是汤宁原话)便提议买一些啤酒来助兴。丢丢自然高兴,于是也提议:"
酒要买多多的,助好大好大的兴。" (此句是丢丢中文原话)。汤宁酒量不好,也就是两瓶多的量,但在海绵体充血的兴奋下竟然一时冲动打肿脸充胖子买了十瓶上来和丢丢一阵狂饮。最后的结局是汤宁拼死喝了三瓶,丢丢轻松喝了七瓶。汤宁拼死和丢丢搞了两次,丢丢还要第三、四、五次,汤宁终于不行。兴头上的丢丢以对中国历史微薄的了解很鄙夷地给汤宁丢下一句:"
东亚病夫!" (此句是丢丢中文原话)。
汤宁太受伤了。大约在十一点多一些的时候阴沉着脸回到宿舍。我们都看出他的不对劲来,破破心虚更是问长问短。汤宁坐在床边,紧闭着嘴任凭我们怎么问一声不吭。我们都感觉汤宁好像在攒集着什么。果然汤宁突然一把抓住破破的衣领吼道:"
妈的,你介绍的好货!居然说我是东亚病夫,她居然说我是东亚病夫!你为什么不早对我说?" 吼完,汤宁非常痛苦地放开破破,抱着头又坐在床上,向我们说起了前面的经历。
我们都很同情汤宁。我们知道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说不行时的心理感受,尤其能理解汤宁以童男之身第一次上场便被女人说不行时那种深深的刺痛。但我们却也无话可说。我们不能说汤宁喝了三瓶酒搞了两次就很厉害了。别的不说,就说破破,他至少是五瓶的酒量,而且和丢丢混了那么长时间肯定不止一晚上只能搞两次,如果只能搞两次肯定早像汤宁这样被丢丢一脚给蹬了。因此我们只是安慰性地拍了拍他的肩。
破破很委屈说道:" 就算我告诉你她很能搞,你会不去吗?" 这句话破破倒是说到点子上了,就算破破告诉了汤宁丢丢的全部,汤宁也一定还会去的。因为一则当破破和丢丢好上时,汤宁就表现出对丢丢极大的兴趣。二则汤宁没有试过女人不知天高地厚。这就像我在初二时的那个理论发现,只有把鱼吃进去了,才知道是带给你营养还是让你拉肚子。在没吃之前肯定是想吃的,等到吃进去后,汤宁发现让他拉肚子了。汤宁沉默不语,显然认同了破破的话。破破紧接着也一脸痛苦地说道:"
我们宿舍没有一个人对付得了她的,一天至少两次,常常三四次还不满足,不满足便是一脸的不屑,谁受得了?我们全是东亚病夫。" 我们揣摸了一下自身的实力,没有人敢反驳破破的话。我们总算明白破破面色苍白以及要介绍丢丢给汤宁等三人的原因。原来破破也是个令人同情的受害者,只不过破破比较坚强,一直没有表露,今天总算有了个合适的时机让他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真相。
但王柏拉好像还有些心有不甘,问道:" 那就这么被她白骂了吗?多少年没有外国人这样骂过我们了。" 我们白了王柏拉一眼:"
那么你上啊?" 柏拉顿时气馁。
汤宁最终没有因为这件事和破破坏了关系,相反两人反而有些更亲密起来了。《围城》里赵辛楣认为方鸿渐是他的同情兄,我想汤宁和破破也算是同情兄了。只是他们的同情并不是对同一个人的爱情,而是在同一个人身上感受到的耻辱之情,一种男人不能满足女人的羞愧之情。而且这两人还可以进一步地称之为同搞兄,因为他们都搞过丢丢。
第一○四节
我统计了一下,至汤宁止,我们宿舍受伤害的人次达三人五次。
宫沉求爱两次不成,受伤两次。破破对李延求爱不成,做爱又被丢丢所辱受伤两次。汤宁做爱被丢丢所辱,受伤一次。让我们宿舍损失最大的就是丢丢,一人让我们宿舍两人受伤害,并因此吓倒了其余六人,全宿舍都感到在丢丢面前抬不起头来。本来陈热也应该列入统计数字的,因为他没有追成谢婷婷。但由于据陈热自己所说,其实他对谢婷婷并没有多大意思,只不过当时误以为她对自己有意思,所以便对她也有些意思。因此他并不很受伤,所以便没把陈热列入其中。
在我做完严格的统计没多久,王柏拉继汤宁之后,紧接着就改写了统计数字。对于柏拉之爱,我早有预言,所以并不很惊奇。但对于柏拉而言却是莫大的打击。他始终不明白自己这么纯粹的一点也不乱来的爱情也会失败,这让他觉得没有天理。
柏拉之爱的破灭是这样的:一天王柏拉见他女友和一男人牵着手很亲昵地走在一起,便无比生气地冲上前让那男人滚开,并质问女孩为什么要这样脚踩两只船。没想到女孩非常惊奇地问他,她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女友?柏拉气得说不出话来,憋了半晌才问那女孩,不是女友怎么会常走在一起?女孩反问他,走在一起就是女友么?于是柏拉失恋了。
失恋的柏拉买了一瓶白酒在床上蒙着被狂喝,被里传出他呜呜的哭声。我们谁也不敢上前劝他,因为他蒙着被明摆着不想要我们劝,而且他手里拎着酒瓶,劝得不好,借着酒劲一酒瓶便会朝我们砸来。柏拉对女人是很纯情,对男人却常常像只好斗的公鸡。虽然我对男人为女人所弃而哭感到很不齿,但我想柏拉这么圣情,也许真是到了伤心处,倒也无可厚非。
哭了大概一瓶酒喝下去的功夫,王柏拉猛地掀开被子,瞪着通红的眼朝我们恶狠狠地喊道:" 我要搞!" 破破在一边冷静地提议:"
找丢丢吧。" 柏拉顿时又气馁了。
我觉得破破这提议真不错,如果柏拉马上想要,丢丢的确是个非常合适的人选。丢丢基本上是属于那种招之即来,来之能战的人。而且柏拉一时怒起,为宿舍争光也未尝可知。但柏拉似乎在喝了一瓶白酒后仍然比较理智,他也知道他经不起第二次伤害,而且隔的时间这么短。
第一○五节
至此我们宿舍的受伤害人次达到四人六次。宿舍里轰轰烈烈开展起来的恋情受到了挫折,宿舍没有恋爱的人数又超过了恋爱人数。
我觉得照这样发展下去势头很不好,我担心会成为继王柏拉后的又一个受害者。因为在剩下有三对里,李文和马晓英依然卿卿我我,好像没有什么问题。罗杰和夏晴,平均以一周两封信的频率传情,而且夏晴的第一次失身于罗杰,女人的第一次总是宝贵的,因此罗杰是主动的,应该也没什么问题。至于我,倒是王蕴常常放出风声,老是在我的年纪和安全感上做文章,这让我觉得很不安全而且紧张。
其实王蕴也并没有对我不好,只是她快毕业了,和我在一起有时会显得忧心忡忡,老想着以后,总觉得我们两人的前景渺茫。这样多次以后,弄得我对以后的信心也产生了动摇。但奇怪的是,王蕴在想着以后会分手的同时,又常常以她特有的方式对我说不要分离。
比如有一次,我们坐在体育场阶梯的看台上,四周静悄悄的,漆黑一片,没有一个人。王蕴背对着躺在我怀里,轻吻着我的手说,这是我们相好一百天的日子,搞得我大为感动。我自诩很爱王蕴,却一点没去记我第一次吻她的日子,更从没算过这些日子。的确很不细心。感动完后,理所当然地抱着王蕴一阵狂吻。
接着王蕴在我腿上写着:" 如果有一天,不得不分离。" 她的动作很轻,虽然我的腿被她写得痒痒的,但没有痕迹的字却一个个地刺在我心里。我想好端端的又提到什么分离,是不是她记着这些日子,然后到分手的时候告诉我,我们一共在一起呆了多少天。或是她本来就没有真心想和我在一起,玩玩而已。接着我又联想到受到伤害的宫沉、破破、汤宁和王柏拉,我觉得简直就是命中注定要成为宿舍第五个受伤害的人。自怨自怜了一番,终于咬了咬牙,想试探一下王蕴。
我有点战战兢兢明显底气不足地说:" 那么现在就分离吧,就像你以前所说的那样,免得以后很痛苦。" 王蕴在我怀里抖了一下,转过身来平躺着看着我,在黑暗中我仍能看到她眼眶有些潮湿。她略有些哽咽地说:"
现在就不痛苦了吗?如果以后发现当时分手的选择是错的,难道不更痛苦吗?" 我松了一口气,看来王蕴也还没准备好要分手。
又比如一次。那是白天。
我和王蕴沿着江边的小路一直走,拐到一片人迹罕至的小树林。我们靠着一棵古树坐下,看着江边来来往往的船只。以前我们都是晚上坐在江边,看惯了江边的夜景。这一次在白天,江景看得分外分明,反倒有了一种新鲜感。
王蕴依着我的肩,两人都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看着。王蕴轻轻捧起我的手掌,在我掌上一遍又一遍写着:" 不。" 这里要说明一点,王蕴很喜欢在我身上写字,有时大腿,有时手掌,有时胳膊,有时脸蛋,我也很喜欢她在我身上写字,这样显得很温情,虽然有时写的字我并不看好。
我正纳闷着一遍遍的" 不" 是什么意思,看看周围场景清幽美丽,好像没什么可让人说" 不" 的。而且刚才我对王蕴什么话也没说什么动作也没做,好像也没什么可以让她说"
不" 的。这时王蕴又捡了根树枝在地上写上了" 分离" 两个字。这样我手上的字和地上的字加起来就是"
不分离".这是王蕴第一次这么清楚地说道"不分离".
我觉得王蕴这么写真是用心良苦。她在我手上写" 不" 是要我把" 不" 铭记在心。把"
分离" 两字写在地上,说明" 分离" 是应该被遗弃的。而且我想她之所以不把" 不分离"
三字都写在我手上,可能是我的巴掌不够大。若都写上,三个字必然要重叠,这样就起不到字字千钧,振聋发聩,清晰鲜明的效果。我又是一阵无法控制的感动,然后又是一通热吻,而且这一次王蕴似乎有些前所未有的动情,竟发出了轻轻的呻吟声,以至我终于成功地将手伸进了王蕴的毛衣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