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飞鹰
   —古龙
第二十八章 斗 智

  能够让陆小凤尊敬畏惧却不容易,有很多人都认为西门吹雪的剑术已经超越了“中原一点红”,已经到达剑术的巅峰,到达了“无人、无我、无情、无剑”的最高境界。
  只有到达了这种境界的人,才能将剑上的力量控制得如此精确。
  可是能够到达这种境界的人绝对不多,到达这种境界后,也就绝对不肯随便杀人了。
  如果你不配让他拔剑,就算跪下去求他,他也绝不肯伤你毫发。
  这次杀人的是谁?
  一个已经到达巅峰的剑客,又怎么会对一双平凡劳苦的夫妇出手?
  没有人看见这对夫妇是怎么死的?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是谁,更没有人能懂得致命的这一剑是怎样精确可怕。
  所以有很多人都在问小方。
  “他们是谁?你是谁?你是不是认得他们?”
  小方本来也有很多事想问这些人的,却没有问,因为他忽然又发现一件奇怪的事,他忽然发现这个本来坐在独轮车上,抱着女儿的妇人,仿佛也似曾相识。
  两个没有根的人,在酒后微醺时,在寂寞失意时,在很想找个人倾诉自己的感触的时候,偶然间相聚又分手。
  过了很久之后,他们又在偶然间相遇,彼此间都觉得似曾相识,也许只不过匆匆一瞥,也许互相淡淡的一笑,然后又分手了,因为他们情愿将昔日那一点淡淡的情怀留在心底。
  一点淡淡的感情,一点淡淡的哀伤,多么潇洒,多么美丽。
  但是小方现在却绝对没有这种感情,并不是因为这个他觉得似曾相识的女人已经死了,而是因为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那种微妙的情慷。
  他已经完全想不起这个女人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见过的,就正如他也想不起刚才那个骑着青骡走过的少女是谁了。
  可是就在他已准备不再去想的时候,他忽然想了起来。
  因为他忽然看到了这个女人的脚。
  在男女之间的关系中,“脚”绝不能算是重要的一环,但却有很多男人都很注意女人的脚。
  其实小方并没有看见这个女人的脚,只不过看见她脚上穿的鞋子。
  她穿的衣裳很朴素很平凡,一件用廉价花布做成的短袄,一条刚好可以盖住脚的青布长裙。
  现在她已倒在地上,所以她的脚才露了出来。
  她脚上穿的是只靴子,很精致很小巧的靴子,只要是略有江湖经验的人,就可以看出这种靴子里有一块三角形的钢铁,藏在靴子的尖上。
  这种靴于就叫做“剑靴”。就好像藏在袖中的箭一样,这种靴子也是种致命的武器。
  穿这种靴的女人,通常都练过连环鸳鸯飞脚一类武功。
  小方忽然想起这个女人就是那天在糕饼店里忽然飞起一脚踢碎那年青伙计咽喉的辫子姑娘。
  虽然她今天没有梳辫子,装束打扮都比那天看来老气得多。
  小方却还是相信自己绝对没有看错。
  ——所以这对夫妻绝对不是从江南来的,是班察巴那派来的。
  ——他们当然不是真的夫妻,只不过想利用这种形式来掩护自己的行动而已。
  ———对从异乡来的年青夫妻,带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这利形式无疑是种最好的掩护。
  ——他们这种人的行动任务,通常都是要杀人的。
  这几点都是无庸置疑的!问题是:
  一一他们要杀的人是谁?
  ——如果他们要杀的是小方,他们刚才为什么不出手?
  ——他们刚才明明已经有很好的机会,像他们这种受过严格而良好训练的杀手,他们应该知道良机一失永不再来。
  这问题最好的答案是:
  ——他们要杀的不是小方,当然绝对不是小方,因为班察巴那虽然不是小方的朋友,也不是小方的仇敌,绝对不是。
  ——那么他们要杀的是谁?杀他们的是谁?
  ——他们都是班察巴那秘密训练出来的杀手,不到万不得已时,班察巴那绝不会派他们出来杀人的。
  ——所以他们这次任务无疑是绝对机密绝对必要的,他们要杀的无疑是班察巴那一定要置之于死地的人。
  ——班察巴那的朋友虽然不多,仇敌也不多,在这么样一个虽然繁荣却极平凡的边陲小镇,怎么会有他不惜付出这么大的代价来刺杀的人?——这个人是谁?
  更重要的一个问题是:
  ——在这个虽然繁荣却极平凡的小镇里,怎么会有这种能对班察巴那属下久经训练的杀手一剑刺杀于道旁的剑客?
  寒夜,逆旅,孤灯。
  灯下有酒,浊酒,未饮的酒,小方在灯下。
  还有很多问题要去想,很多他必须去想的问题,可是他没有去想。
  他想在是一件和这问题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一个和这些问题完全没有关连的人。
  他正在想的是那个最多只不过有十六七岁、穿着件青布短棉袄、骑着匹青骡从他对面走过去的单身女孩子。
  那个他仿佛觉得似曾相识却又好像从未见过的女孩子。
  他确信自己绝对不会看错。
  那个女孩子绝对没有跟他有过一点关系一点旧情,但是他偏偏忽然想到。
  他虽然很想去想其他一些值得他去想的事,但是他想到的却偏偏总是那个侧坐在青骡上,那个风姿极美的仿佛在笑又仿佛没有笑的女孩子。
  ——为什么呢?
  是笑了还是没有笑?如果是笑,又为什么要笑?一个素昧平生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的男人笑?如果不是笑,一个年轻的女孩子,为什么要对一个陌生的男人似笑而非笑?
  如果他们真的相识,她为什么笑了又不笑?不笑而又笑?
  寒夜已将尽,昏灯已将残,浊酒已尽,沉睡的旅人已将醒,未睡的旅人早已该睡。
  小方已倦。
  “波”的一声响,轻轻、轻轻的一声响,灯花散,灯灭了。
  油灯还没有燃起,天还没有亮,寒冷孤独寂寞窄小污浊廉价的逆旅斗室,忽然变得更寒冷更黑暗。
  小方躺在黑暗处,躺在冰冷的床上,忽然听到了一声响,轻轻、轻轻的一声响,就像是灯残灯灭时那么轻的一声响。
  他没有听见别的声音,他甚至都看不见,但是,他身上每一”卜有感觉的地方每一个有感觉的肌肉每一根有感觉的神经都忽然抽紧。
  因为他忽然感觉到一股杀气。
  杀气是抓不住摸不到听不见也看不见的。只有杀人无算的人和杀人无算的利器才会有这种杀气。
  只有杀人无算的人带着这种杀人无算的利器要杀人时才会有这种杀气。
  只有小方这种人才会感到这种杀气。他全身的肌肉虽然都已抽紧,但是他一下子就从那一张冰冷坚硬的木板床上跃起。
  就在他身子如同鲤鱼在黄河逆流中打挺般跃起时,他才看见了那一道本来可将他刺杀在床上的剑光。
  如果他不是小方。
  如果他未曾有过那些可怕而又可贵的经验。
  如果他没有感觉到那股杀气。
  那么他一定也会像那对被人刺杀在道旁的年青夫妻一样,现在也已被刺杀在床上。
  剑光一闪,剑声一响。
  剑没有声音,小方听到的剑声,是剑锋刺穿床板的声音。他听到这一声响时,剑锋已经刺穿了木板。现在剑锋刺穿的地方,本来就是他的心脏,可是现在剑锋刺穿的只不过是一块木板。
  ——不管这把剑是一把什么样的剑,,这把剑一定在一个人的手上。
  ——不管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这个人一定还在床边。
  小方身于有如鲤鱼打挺般跃起,全身上下每根肌肉每一分力气都已被充分运用发挥。他的身子忽然又一翻,然后就直扑下去,向一个他算准该有人的地方扑下去。
  他没有算错。
  他抓住了一个人。
  剑锋还在床板间,剑柄还在人手。
  所以小方抓住了这个人。
  这个人被小方抓住一扑,这个人倒下,小方抓住这个人,所以小方也倒下。
  两个人都倒在地上,同样都倒在地上,可是两个人的感觉绝对不一样。
  为什么呢?
  被小方扑倒的这个人,本来以为必可一剑将小方刺杀的人,现在却反而被小方扑倒,心里一定会觉得非常惊讶恐惧和失望。
  小方的感觉更惊讶。因为他忽然发现被他扑倒抓住抱住的人,居然是个女人。
  一个非常香非常软非常娇小的女人。
  他看不见这个女人,看不见这个女人穿的是什么衣服,看不见这个女人长的是什么样,但是他看见了这个女人的眼睛。
  一双发亮的眼睛。
  一双他觉得仿佛曾经看过的眼睛。
  两个人都有眼睛,两个人的眼睛都瞪得很大,你瞪着我,我瞪着你。小方确信自己一定见过这个女人,一定见过这双眼睛,却又偏偏想不起是在什么时候见过,是在什么地方见过的。
  “你是谁?”小方问,“为什么要杀我?”
  这个女人忽然笑了,笑得很奇怪,笑得很甜。
  “你居然想不起我是谁?”她吃吃地笑着说,“你真不是人,你是个王八蛋。”
  就在她笑得最甜的时候,她手里又有一件致命的武器到了小方的咽喉间。
  每个女人都有手。
  女人有很多种,女人的手有很多种。有些很聪明的女人,却偏偏长了双笨手。有些女人很秀气,却偏偏长了双粗手。
  这个女人不但美,而且很干净,穿的衣服就好像刚从裁缝手里拿回来的,头发也无疑刚经过精心梳理,甚至连鞋底上都看不到泥。
  奇怪的是,她指甲里却有泥。
  她手里捏住的是一条小虫,一条黑色的小虫。她用两根手指的指尖捏住这条小虫,把这条小虫放在小方的喉结上。
  “你知不知道这个是什么?”她问小方。
  这个问题小方根本不必回答,也懒得回答,就算只有三岁大的孩子也知道这是一条小虫。
  这个人却说道:“如果你以为这只不过是一条虫,你就完全错了。”
  “哦?”小方问,“这难道不是一条虫?”
  抓虫的女孩子笑了:“这当然是一条虫,就算是笨蛋也应该看得出这是一条虫,只不过虫也有很多种。”
  “你这条虫是哪一,种?”
  “是会吃人的那一一种。”这个女孩子说,“只要我一放手,它就会钻入你的咽喉,钻进你的血管里,钻进你的骨头,把你这个人的脑浆骨髓和血全部吸干。”
  她又笑了笑:“人吃鸟,鸟吃虫,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虫有时候也会吃人的。”
  小方也笑了,因为他已经想起这个女孩子是谁了。
  在拉萨,在那神秘庄严的古寺中,在那自从远古以来就不知迷惑了多少人的幽秘灯光下;在那已被信徒们的烟火熏黑了的青石神龛前,带他去看那魔女吸吮人脑的壁画、逼他在画前立誓的就是她。
  在拉萨,带他去那神秘的鸟屋、去见独孤痴的也是她。
  那时她是个满身泥的脏男孩。
  现在她是个又干净又漂亮、只不过指甲里有点泥的小美人。
  这两个人本来绝不可能是一个人,可是小方相信自己这次也绝对不会看错。
  “我认得你。”小方说,“我已经认出你来了。”
  “你当然应该认得我。”这个女孩子连一点否认的意思也没有,“如果你不认得我,你不但是个王八蛋,简直是一条猪,死猪。”
  她在笑,好像是一个小女孩在跟一个很要好的小男孩开玩笑。
  但是她的眼睛里却完全没有笑意,连一点开玩笑的样子也没有。
  “刚才我说过只要我一放手,这条小虫立刻就可以把你吸成个人干。”她问小方,“你信不信?”
  “我信”
  “你想不想要我放手?”
  “不想。”
  “那么你就先放开我。”这个女孩子用光滑柔软的下巴轻轻磨擦着小方扼着她咽喉的手,“这样做,很不舒服。”
  小方也在笑,因为他不但已经认出了这个女孩子是谁了,而且有很多本来想不通的事情,现在也已经想通了。
  ——这个女孩子在附近,独孤痴无疑也在附近。
  ——独孤痴是班察巴那的对头,很可能就是班察巴那认为最可怕的对头。
  ——那个穿剑靴的女人,无疑就是班察巴那派出来刺探独孤痴行踪的人。
  ——不是刺杀,是刺探,因为班察巴那派出来刺探独孤痴绝不是件容易事。
  ——纵然只不过是刺探,却被刺杀在这个女孩子的剑下。
  杀人的利剑已被击落,致命的毒虫却仍在她手里。
  小方仍在笑,这个女孩子却不笑了,用一双发亮的大眼睛瞪着小方:
  “我刚才说的话你听清楚了没有?”
  “我听清楚了。”小方说,“听得很清楚。”
  “你放不放开我?”
  “不放。”
  这个女孩子眼睛里露出了尖钉般的光,狠狠地盯着小方,狠狠地问小方:“你想死?”
  “不想。”
  “那么你为什么不放?”女孩子问。
  “因为三点原因。”小方说,“第一,你是来杀我的,我不放手,最多两个人一起死。在我变成人干之前,你的脖子也断了。如果我放手,你一定也会放手,那么你的脖子不会断,我却变成人干了。”
  “合理。”
  “第二,”小方说,“现在你好像是在威胁我,碰巧我刚好是不喜欢被人威胁的人。”
  “第三呢?”
  “没有第三了。”小方答道,“不管对什么人说,有这两点原因都已经足够了。”
  这个女孩子又笑了。
  “难怪别人都说你是要命的小方。”她看着小方,“你实在真是很要命。”
  说完了这句话,她忽然做了件很出人意料之外的事,她忽然把手里这条小虫捏死。
  无论谁能够做出件让别人觉得出乎意料的事,通常都会觉得很愉快得意。
  这个女孩子也不例外。
  她看着小方,笑得愉快极了。
  “我相信你一定想不到,为什么我非但没有把这条小虫放在你的喉结上,反而把它捏死。”
  小方的确想不到。
  这个女孩子也没有让小方费心去想,她自己说出了她为的是什么:
  “因为就算我要杀你,也是用我的剑,不是用这条小虫。”她挺起胸,做然道:“我是剑客,剑客要杀人,就应该用他的剑。”
  小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也不能不承认她已经可以算是剑客。
  无论谁能够使用出那种精确有效的剑法,刺人的要害,取人的性命于刹那间,都已经绝对可以算是一位剑客,一流的剑客,可是现在这位一流的剑客忽然就像是个小女孩一样吃吃地笑了起来。
  “何况这条小虫只不过是我刚从地上捉到的,如果把它放在你的喉结上,最多只不过会觉得有点痒,最多只不过会吓一跳而已。”
  这次小方没有想到。
  被人愚弄绝不是件好笑的事,至少他自己不会觉得很好笑。
  这个女孩子又说:“其实我也并不是真的想杀你,只不过想用你试试我的剑而已,试试我能不能杀得了你。”
  小方冷冷的地看着她,问她:“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试过了?”
  “嗯。”
  “你能不能杀得了我?”
  “好像杀不了。”
  “你想不想让我来试试?”
  “试什么?”
  “试试我是不是能杀得了你。”
  “不想!”这个女孩子叫了起来,“我一点都不想!”
  这次小方又笑了。
  可是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他忽然也做了件很出人意料之外的事。
  他忽然放开了捏住她脖于的手,用力打了她三下屁股。
  这个女孩子又叫了起来,叫的声音更大:
  “你为什么要打我?”
  “你要杀我,我为什么不能打你?”
  “你怎么能打我这个地方?”
  “如果你是个淑女,我当然不能打你这个地方。如果你是位剑客,我当然更不能打你。”小方说,“你在我眼里看来只可惜还是那个满身泥巴、流着鼻涕玩小虫的脏小孩。”他又重重的地打了她一下:“你走吧。”
  这次她也没有笑。
  一个成熟的女孩子,一位已经能拔剑杀人于刹那间的剑客,居然还被人看成个流鼻涕的小孩,这种事就算有人觉得可笑,她自己也笑不出来。
  可是她也没有走。
  她忽然跳了起来,凌空飞跃,凌空翻身,凌空出手,拔起了床板间的剑。
  她落地时剑已在手。
  有剑在手,她的神情态度气势笑容都已完全改变。
  小方忽然又想起了卜鹰。在一个更深入静的晚上,在酒后微醇时,卜鹰忽然对他说了句让人很难听得懂的话。“剑客的剑,有时候就像是钱一样。”卜鹰说:“在某些方面来说几乎完全一样。”
  “像钱?”小方也不懂,“剑客的剑怎么会像是钱呢?”
  “一位剑客手里是不是有剑,就好像一个人手里是不是有钱一。样,往往可以改变他们的一切。”这句话说的还是不够透彻,所以卜鹰又解释道,“如果一位剑客手里没有剑,一个人身边没有钱,一口空米袋里没有米,都是一样站不起来的。”小方明白了卜鹰的意思,至今没有忘记。
  现在这个女孩已经站起来,她的态度忽然就已变得非常沉稳冷酷镇定。
  “刚才你确实有机会能杀我,只是现在已经不同了。”她说:“刚才我失手并不是因为我的剑法不如你,现在你还想不想再试一试?”
  小方的剑不在身上,在床上,可是他一伸手就可以拿出他的剑。自从他再次得回这柄剑之后,他就未将这柄剑留在他伸手拿不到的地方。
  这个女孩子盯着他的手:“我给你机会让你拔剑。”
  是拔剑,还是不拔?这不过是转念之间的事,在一刹那间就要下决定了。
  在这一刹那间,小方没有下决定,却想起了很多奇怪的问题。他问自己:
  ——如果是卜鹰,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拔剑?
  他给自己的回答是:~一不会。
  因为这个女孩子还不能让卜鹰拔剑,也还不配。
  小方又问自己:——如果是班察巴那,在这种情况下会不会拔剑?
  他给自己的答案也是否定的:——不会。
  因为如果真的是班察巴那在这里,这个女孩子早就已经是个死人了,班察巴那根本用不着拔剑,她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班察巴那杀人时又何必由自己拔剑?
  小方不是班察巴那,也不是卜鹰。他拔剑,慢慢地伸手拔剑。
  他的对手用一种很奇怪的脸色看着他拔出他的“鹰眼”,居然没有出。
  双剑相击,必有火花迸出。
  ——两个倚剑为命的人仗剑相对时,其间必有剑气、杀气。
  可是他们之间没有。小方有剑在手。
  但是他的手中虽然有剑,心中却无剑,眼中也没有。
  “你要我拔剑,你想用剑来试我。”他问她,“你为什么还不出手?”

 

 

第二十九章 交 易

  这个女孩子用一种很奇怪的态度看着自己手里的剑,过了半天才说:“我七岁的时候先父就曾经告诉过我,如果我想学剑,就一定要记住,剑是杀人的利器,也是凶器,不到必要时,千万不可轻易拔剑。如果你手里的剑已出鞘,就算你不想杀人,别人也会因此杀你。”
  “他说的很有道理。”小方同意,“一个轻易拔剑的人,绝不是个善于用剑的人。”
  “现在我掌中的剑已出鞘,本来当然是准备出手的。”这个女孩子说:“可惜现在我却偏偏不能出手了。”
  “为什么?”小方问她。
  她还是没有说她为什么不能出手,也不必再说,因为这时候她已经出手了。
  在这生死呼吸间的一刹那,小方忽然又想起了一些他本来不该去想的事。
  他又想起了卜鹰。
  就在那人夜深人静凉如水的晚上,卜鹰还说过一些让他永难忘记的话。
  “剑客手里的剑,有时也像是赌徒手里的赌注,”卜鹰说:“一个真正的赌徒是绝不轻易下注的,如果他要下注,不但要下得准、下得狠,而且一定还要忍。”
  忍就是等,等最好的机会。
  卜鹰又说:“别人认为你不会出手的时候,通常就是你最好的机会。”
  这个女孩子无疑也听她父亲说过同样的话,而且也跟小方一样牢记在心。
  她已经让小方认为她不会出手了,所以她一直等到这一刻才出手。
  静如泰山,动如脱兔,不发则已,一发必中。
  这也是剑客的原则。一剑出手,就应该是致命的一剑,刺的必定是对方的要害,一定带着种极霸道的杀气。
  她刺出的这一剑却不是这样子。
  她的出手又快又准,她的剑法不但变化奇诡而且绝对有效。
  但是她的出手却不够狠,剑法也不够狠。
  小方虽然从未见过独孤痴的剑法,也从未见过他出手,但是小方也可以想象得到。
  只要看见过独孤痴的人,大概都可以想象得到他的剑法和出手是什么样子的。
  ——能看到他出手的人当然不多,因为看见过的人都已死在他的剑下。
  这个女孩子既然能将班察巴那属下的杀手一剑刺杀,她的剑法无疑已得到独孤痴剑法中的精髓,可是她这一剑刺出却一点都不像是这样子。
  小方已经觉得有点奇怪了。
  更奇怪的是,她一剑刺出之后,忽然又住手。
  “现在你是不是已看出来刚才我为什么不能出手?”她问小方。
  小方没有反应。
  她又说:“我学的剑法是杀人的剑法,如果我要杀你,我的剑法才有效果。”
  小方反问她:
  “刚才你不想杀我?”
  “我本来是想杀你,用你的命来祭我的剑。”她说:“可是刚才我已经改变了主意。”。“为什么?”
  “因为我想跟你做个交易。”
  “交易?”小方问,“什么交易?”
  “交易才能做得成。”
  跟一个这样的女孩子谈一件大家都不吃亏的交易,当然是件很有趣的事。
  小方正想问她:——是什么样的交易?交易的是什么?应该怎么谈?
  他还没有问,窗外忽然响起了一声鸡啼,窗纸已经发白了。
  不管黑夜多么长,天总是会亮的。
  天一亮鸡就会啼,窗纸就会白,不管谁听见鸡啼的时候,都不会认为那是件可怕的事,都不会因此而大吃一惊。
  可是这个女孩子却忽然跳了起来,就好像是条中了箭的兔子一样跳了起来,穿出了窗户。
  临走的时候她又说了句很奇怪、让人很想不通的话。
  “我一定要走。”她说,“可是你不能走,今天晚上我一定会再来,也许天一黑我就来。”
  她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一听到鸡啼的声音她就要走?
  鸡啼的时候,太阳就将升起。
  难道她也像那些见不得阳光的妖魔幽灵鬼魂一样,生怕太阳一升起,就会把她化成一堆浓血?
  所以她一定要等到晚上才敢重回人间,至少也要等到天黑之后?
  ——她究竟是人还是鬼?
  她要跟小方谈的是什么交易?是不是一种买卖灵魂的交易?
  大又黑了。
  小方在等,等她来。
  在一间如此狭窄阴暗潮湿的廉价旅社斗室中枯候坐等,不管他等的是人是鬼都不是件愉快的事。
  小方却很沉得住气。
  他既不知道那个女孩子会在什么时候来,也不知道她会从什么地方来。
  ——是从窗外来,还是从门外来?是从屋顶上掉下来,还是从墙壁里钻出来?
  ——是从天上来,还是从地下来?
  小方根本没有去想,也没法去猜。
  他一直坐在房里等。天色暗了、天黑了,又过了很久,他才听见敲门的声音。
  确实是有人在敲他的门,敲门的却不是今晨阳光初露时枪惶遁去的那个女孩子。
  敲门的是个小男孩,脏兮兮的小男孩,看起来只有八九岁,身上居然还穿着件大人穿的用缎子做成的大褂。
  小方忍不住有点奇怪,这个客栈里的伙计怎么会放这么样的一个小孩进来敲他的门?
  更奇怪的是,店里的伙计就在小孩的旁边,非但没有阻止,而且居然还对他很客气。
  ——这么样的一个小孩难道也是个很有来头的人?
  小方忍不住问他:“你是来找我的?”
  “不是来找你是来找谁的?”这个小孩子凶巴巴他说。“不是来找你的难道是来找乌龟王八蛋?”
  小方没有生气。
  他有一点想笑,却又笑不出:“是谁要你来找我的?”
  这个小孩子挑起了大拇指:“当然是我们的老大,他要我带你去见他。”
  “你们老大是谁?”小方问:“他在什么地方?”
  这个小孩子说:“你跟我去就知道了,你不敢去你就是活龟孙。”
  他说完了这句话,扭头就跑。
  小方也只好在后面跟着,他并不是怕做活龟孙,而是因为他已经猜出这个小孩子的老大是谁了。
  天色已经很暗。就算有星星,星光也很淡,就算有月亮,月光也很淡。前面的路途方向,已经渐渐不太看得见。
  这个小孩子在前面跑着跑着,忽然一下子就看不见了。
  可是他既没有飞上天,也没有钻下地,只不过忽然一头钻进了一个破庙里。
  小方也只好跟着钻进去。
  破庙里居然有亮光,还有酒香和烤肉的香气,烤的好像是香肉。
  烤肉的火堆旁围着十七八个小男孩,都是些还没有长大的小男孩,身上穿着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衣服,正在做各式各样稀奇古怪的事。
  ——他们做的这些事如果是大人们在做,既不稀奇也不古怪,只不过他们还都是孩子。
  一个看起来年纪最大而且最脏的孩子,盘着腿坐在庙中间的神案上,一双大眼睛乌溜溜地转。
  带小方一来的小孩指着他悄悄的告诉小方:“他就是我们的老大。”
  他们的老大当然就是那个玩小虫住鸟屋的小孩,也就是那个骑青骡使长剑的姑娘。
  香肉已经不香了,因为香肉已经被吃到肚子里去。
  不管多香的肉,被吃到肚子里去之后,都不会香了。——只会变臭,不会再香。
  小方看着在火堆旁吃肉喝酒赌钱的小孩,忍不住皱起了眉,“他们都是你的兄弟?”
  “每个都是。”这个以前玩小虫,昨夜使长剑,今夜脸上好像又有鼻涕要流下来的小姑娘说:“我就是他们的老大。”
  “你怎么能让他们做这些事?”
  “为什么不能让他们做?”
  “这些事是大人做的。”小方说:“他们还小,还是孩子。”
  “那么我是不是该告诉他们一定要等到长大了之后才能做这些事?”
  小方不能回答。
  那个女孩子又冷冷地问他:“我是不是应该告诉他们,等他们长大了之后就可以做这些事叶
  小方说不出话了。
  这女孩子忽然叹了口气:“如果大人们不喜欢看见小孩们做这些事,大人们自己最好也不要做。”她说:“大人们自己天天在做的事,又怎么能让小孩不做?”
  小方苦笑。
  他觉着她说的话实在有点强词夺理,却又偏偏想不出反驳的理由来。他只是改变话题:“昨天晚上你说的究竟是什么交易?”
  其实他还有很多别的问题要问这个小女孩。
  ——为什么鸡一啼她就要走?为什么她总要扮成个脏兮兮的小男孩?
  ——独孤痴在哪里?剑法是不是已练成?伤势是不是已痊愈?
  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问。
  因为他忽然也对她要谈的这个交易很感兴趣。
  这个女孩子提出来的交易,大多数人都会很感兴趣。
  “我找个安全隐秘舒服的地方给你住。”她对小方说:“我每天都会做几样好吃的东西给你吃,偶尔还会替你洗洗脏被单脏衣服。”
  小方笑了。
  他实在很想问问这个孩子是不是准备嫁给他。
  ——在某方面来说,婚姻岂非也是种交易?
  ——这个女孩子要替小方做的事,岂非也正是个妻子应该为丈夫做的?
  这个女孩子盯着小方的眼睛,仿佛也想笑,却没有笑。
  “如果你以为你想嫁给你,你就错了。”她说:“你绝不能把我当作一个女人。”
  “我应该把你当作什么?”小方故意问她。
  “把我当作你的师父。”
  “师父?”小方忍住笑,“你能教我什么?”
  “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可以把独孤痴教给我的剑法全部教给你。”
  小方开始有点吃惊。
  “你是不是说你不但要替我煮饭洗衣服,还要把别人秘传的剑法教给我?”
  “是的。”这个女孩子道,“我就是这样子说。”
  “你不是在开玩笑?”
  “不是。”
  她说话的态度的确连一点开玩笑的样子都没有。
  小方的态度也变得严肃起来。
  “交易是双方的。”小方问:“你要我为你做什么?”
  “剑法。”这个女孩子说:“我也要你把你的剑法传授给我。”
  她又说:“我想斩下独孤痴的头颅报父仇,你也要击败他,可是以我现在学到的剑法,连他一根头发也斩不到,要击败他大概也很不容易。”
  小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
  我们只有这么做才有希望。”她说,“这个交易对我们两个人都有好处。”
  这上点小方也承认。
  他在考虑,可是并没有考虑多久:“这样说来,如果我不肯答应这件事,我就是个笨蛋。”
  “你是不是笨蛋?”
  “我不是。”
  所以他们作成了这个交易。
  肉已经烤好了,这个女孩子分了一大块给小方,用一只又有油又有泥的手,用力拍小方的肩。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是好伙伴了。”她说:“我保证你不会后悔的。”
  小方笑了笑。
  “现在我们已经不是普通朋友了,可是我连你贵姓大名都不知道。”
  这个女孩子也笑了。
  “我姓齐。”她说:“在我做男孩子的时候,我叫小虫。”
  “在你做女孩子的时候呢?”
  “我叫小燕。”
  “你明明是个女孩子,为什么要做男孩子?”小方问小燕。
  小燕直视着他。
  “你是不是想要我说真话?”
  “当然想。”
  “好,我告诉你。”小燕说:“如果独孤痴知道我是女孩子,我早就已经死在他的剑下。”
  “为什么?”
  “因为独孤痴练的剑法很绝,也很邪,每隔一段日子,就要发泄一次,否则他就会发疯。”小燕说:“通常他都是以杀人做发泄。”
  她又说:“如果他不能杀人的时候,他就要在女人身上发泄。如果他知道我是个女人,就一定会来找我。如果我不肯,就一定会死在他的剑下。”
  她一直在看着小方,她的眼睛清澈明亮。她说的虽然是件见不得人的事,可是她自己绝没有一点不好意思见人的样子。
  小方忽然觉得有点佩服她。
  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能够在男人面前,把这件事说得出口,实在是件让人不能不佩服的事。
  小燕眼睛还在盯着他:
  “你还有什么事情要问我?”
  小方的确还有很多事要问她。
  ——独孤痴的剑法练成了没有?独孤痴的人在哪里?
  可是他没有问。
  他用手里拿着的肉塞住自己的嘴。
  无论任何人的一生总会遇到些很突然的变化,就像是其他一些别的事一样,这些变化也有好也有坏,有的令人欢欣鼓舞,有的令人悲伤颓丧。
  在感情方面来说,爱情就是突发的,仇恨也是;在生活方面来说,往往也有些事会改变一个人的人生。
  无论这些变化是好是坏,在本质上都有两点相同之处。
  ——在变化的过程中,通常总会发生一些让人终生永难忘怀。
  小方的生活忽然改变了,从一种极狂暴的生活方式忽然变得极平静。
  齐小燕并没有骗他,她真的在一个小小的山丘里、一道弯弯的流水旁、一株青青的古树下,替他找了个安全隐秘舒服的地方,替他盖了栋小木屋,让他住下来。
  她烧的菜味道果然不错,她蒸的馒头很胖,擀的面条很瘦,煮的饭也很香,她包的饺子一咬就是一口肉。
  她居然还真的替他洗过衣服,而且还不止洗过一次。
  在一个如此安静幽美的地方,有一栋如此安全舒服的小屋,每天都有一个这么能干这么美丽这么会说话的女孩子来陪他。
  这种生活对一个像小方这样没有根的浪子来说,改变实在是太大了。
  他从来都没有家,现在却好像有了,只不过他自己也知道这种生活随时会结束。
  等他们的剑法一练成就要结束。
  在某一方面来说,剑法就像是书法,不但要有“气”有“势”有“意境”,而且还要有“技巧”。
  ———笔落下要意在笔先,一剑出手也要意在剑先,其中的转折变化,就要靠技巧了。
  气势和意境是先天的,技巧则要靠后天的苦练。
  所以小方苦练。
  独孤痴的剑法中,有很多运气的方法和剑式的变化,都是他以前从未听人说过也从未想到过的。
  这种剑法变化虽然不多,可是每一种变化都出人意料。
  剑式的变化不但要靠手法运用的巧妙,还要有一股“劲”。
  没有气,就没有劲。
  独孤痴剑法中最巧妙的一点,就是他运气的方法。
  ——气从绝不可能发出的地方发出,剑从绝不可能出手的地方出手。
  ——气劲在腕,一剑穿胸。
  这就是技巧。
  这种技巧必须苦练。
  在这段日子里,他几乎忘记了“阳光”和卜鹰,几乎忘记了所有那些他本来绝对忘不了的人。
  他当然并没有真的忘记,只不过禁止自己去想而已。
  学剑不但要苦练,而且要有天赋,肯苦练的并不少,有天赋的人却不多。
  对千千万万个想在江湖中出人头地、想成名却又未成的少年来说,“剑”不仅是种杀人的利器,也是种代表“成熟”、“荣誉”、“地位”的象征。
  远在千百年前,第一柄剑铸成之后,想学剑也肯苦练的少年就不知有多少。其中能练成的又有几个?
  如果说小方是个天生就适于学剑的人,齐小燕无疑也是。
  不到三个月,她就己将小方剑法中所有她应该学、值得学的东西,全部学会。
  三个月之后,她到小方这里来的次数就没有以前那么多了。
  她不来的时候,也有人替小方送饭来。
  送饭来的,就是那个第一次带小方到那破庙去见她的小孩。
  “我叫大年。”这个小孩子告诉小方,“因为我是大年初一生的,所以叫大年。”
  大年说他已经十三岁,可是他看起来最多只有八九岁。
  “我从小就吃不饱穿不暖,所以永远都好像长不大的样子,”大年又告诉小方,“有很多人都在背后骂我,说我一肚子都是坏水,所以才长不高长不大,可是我一点不在乎。”
  他说话的口气又好像比他实际年龄大得多,“只要他们不当面骂我就成了。”
  “他们从来都没有当面骂过你?”
  “从来都没有。”大年说,“因为他们不敢。”
  小方看着他,看着他圆圆的脸,看着他脸上时常都会露出来的那种老气横秋的样子。忍不住问:“这地方是不是有很多人都很怕你?”
  想起了客栈里那个伙计对他的态度,所以小方才这么问。
  大年却摇头。
  “他们怕的不是我,怕的是我们老大。”他挺起胸道,“我敢说这地方没有一个人敢惹他。”
  “为什么?”
  “因为谁惹他谁就要倒霉。”
  “怎么样倒霉?”
  “有的人在半夜里头发胡子都被剃光,有的人早上起来忽然发现那两道眉毛不见了。”大年扬起眉,“开当铺的老山西头天晚上踢了他一脚,第二天他那只脚就肿得像猪脚一样。”
  他的圆脸上充满骄做得意之色:“自从那次以后,这地方就没有人敢惹我们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们是他的小兄弟。”
  小方笑了笑。
  “看来你们这位老大本事倒不小,你们有了这么样一位老大,一定很高兴。”
  “当然高兴。”大年说:“他不但给我们吃,给我们穿,而且处处照顾我们。”
  “他对你们这么好,你们怎么样报答他?”
  “现在我们虽然没法子报答他,可是等我们长大之后,我们也会替他做些事的。”大年瞪着眼,说得很认真,“只要能让他高兴,随便什么事我们都会去做。就算他要我们去死,我们也会去。”
  他又像大人般叹了口气:“只可惜我们现在还大小,只能替他做点小事,只能替他送送东西、跑跑腿,打听打听地面上的消息。”
  他又挺起胸,很认真他说:“如果这附近有什么陌生人来了,第一个知道的一定是我们老大。如果地面上出了什么奇怪的事,第一个知道的一定也是他。”
  小方也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忽然发现这个女孩子不但有头脑、有手段,而且有野心。
  也许她的野心远比任何人想象中的大得多。
  又过了几个月,漫漫的长夜已过去,炎热的天气又渐变得凉快起来。
  这种天气正是睡觉的好天气。
  可是小方却没有睡好,早上起来时不但唇干舌燥,眼睛里也带着红丝。
  冲过一个冷水澡之后,大年就送饭来了,小方第一句话就问他:“你们的老大呢?”
  他们见面的次数本来就越来越少,这一次已经有两个月未曾相见了。
  “我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大年说:“他不来找我们,我们从来都不知道他在哪里。”
  “你没有说谎?”
  “我从来都不说谎。”大年瞪着眼睛,“我是小孩,你是大人,小孩子说谎怎么能骗得过大人。”
  小方虽然显得有点急躁,却又不能不相信。
  “你总有见到她的时候,如果见到她,就叫她赶快到这里来。”
  “来干什么?”
  “我有事要找她。”小方说,“非常重要的事。”
  “你能不能告诉我?”
  “不能。”小方也瞪起眼睛,“大人们的事,小孩子最好不要多问。”
  大年一句都没有再问,就乖乖地走了,就像是个又听话又老实的乖孩子。
  但是他自己知道自己一点都不乖,也不老实,因为他不但说了谎,而且每句话都是在说谎。
  他也知道说谎不好,可是他并没有犯罪的感觉,因为他说谎是为了他们的老大。
  他们的老大就在前面的树林子里等他。
  凉爽的秋天,幽静的枫树林。
  满林枫林红如火。
  齐小燕盘着腿坐在一株枫树下,一身脏兮兮的衣服,一脸脏兮兮的样子,连她自己照镜子的时候,都常常会忘记自己本来是个多么漂亮的女人。
  她自己知道自己是个女人,已经不再是女孩子,当然更不是男孩子。
  可是她扮男孩子的时候,总是有办法能让自己忘记自己是个女人。
  对这一点她自己也觉得很满意。
  她的小兄弟们从来都不知道他们的老大是个女人,可是她知道他们之中有的已经快变成男人,有的已经长出喉结,已经学会在半夜里偷偷摸摸地去做那种大多数男人在成长过程中都做过的事。
  她知道,却假装不知道。
  有时她甚至还跟他们睡在一起,甚至在他们做那种事的时候,她也不会动心。
  不管是男孩子也好,是男人也好,从来都没有人能让她动心。
  这一点她自己也对自己觉得很满意。
  大年来的时候,她又从泥地里挖出条小虫,正在玩这条小虫。
  她不喜欢虫,非但不喜欢,而且很讨厌,不管是大虫还是小虫都一样讨厌。
  可是她却时常玩虫。
  因为她总认为一个人训练自己最好的法子,就是时常都要强迫自己去做一些自己不喜欢去做的事。
  她也不喜欢大年。
  她觉得这个小男孩就像是个还没有熟透就被摘下来的果子,既不好看,也不好吃。
  但是她相信大年绝不会知道她不喜欢他,因为她每次看见他的时候都会作出很愉快很开心的样子,因为大年一直都很有用,几乎已经可以算是她的小兄弟里面最有用的一个。
  大年一看见她,就好像老鼠看见猫一样,顽皮捣蛋的样子没有了,老气横秋的样子也没有了,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地站在她面前报告:“我已经把饭送去了,而且是当面交给他的。”
  “你去的时候,小方在干什么?”
  “他又在洗冷水澡。”
  “昨天下午、前天晚上、大前天中午,你去的时候他是不是都在洗冷水澡?”